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成立社会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赵韡发布时间:2026-08-04浏览次数:11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成立社会合作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社会合作管理,健全工作机制、防范风险隐患,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办学资源,稳步提升学校的社会贡献度和发展支撑力,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社会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党委书记   

  员:发展办  党校办  教务处  科研处  人事处

              财务处  学科办  审计处  国资处  招就处

  学工处  后基处      信息化办大艺中心

 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办,负责社会合作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因机构设置调整发生名称变更或职能划转的,以变更后的部门名称或职能转入的部门为准,不再另行发文。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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