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成立社会合作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社会合作管理,健全工作机制、防范风险隐患,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办学资源,稳步提升学校的社会贡献度和发展支撑力,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社会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校 长
成 员:发展办 党校办 教务处 科研处 人事处
财务处 学科办 审计处 国资处 招就处
学工处 后基处 团 委 信息化办大艺中心
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办,负责社会合作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因机构设置调整发生名称变更或职能划转的,以变更后的部门名称或职能转入的部门为准,不再另行发文。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