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我校与南京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的首个校际基层组织党建联盟——“党建引领 多维协同”共建校际育人生态党建联盟正式成立。原副校长、求真书院院长陈金如,南京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支部书记、处长管红星,副处长胡华、常俊、王进华,发展办主任、求真书院党总支书记戴海光,机关党委联合党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沈可等出席共建交流会。仪式由发展办副主任、南师大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挂职)陈艳主持。
戴海光致欢迎辞,向南师大各位同仁来校交流工作表示欢迎。他表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与南京师范大学具有深厚历史渊源,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领域工作一直得到南师大的大力支持,对此全校师生始终感念于心。近几年双方工作和人员交流广泛,结下了笃厚情谊。此次共建基层组织党建联盟,是校际基层党建合作的全新起点。期待党建联盟发挥“一盟双联三链”能效,以联盟为依托,推动校内联动、校际联动,做强业务交流链、党建合作链、协同育人链,为助力两校党的建设和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管红星在讲话中向两校共建首个校际基层组织党建联盟表示祝贺。他指出,组建校内外基层组织党建联盟,既是落实南师大推动“五大合作”要求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推动“一融双高”的内生需求。近年来,南师大发展规划处支部先后与校内外多个基层组织合作共建了党建联盟,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发挥了党建引领事业发展的作用。希望新的党建联盟在共建过程中强化组织建设、促进业务交流、推动资源共享,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合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合作创新校际育人生态。
陈金如为两校党员同志讲授了题为《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微党课。他从概念区别、适用范围、处理依据、时间界限、行为分类对比、总结与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详细介绍了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其作为行为准则,锤炼坚强党性,提高思想觉悟。
会上,管红星、戴海光、沈可分别代表所在基层组织签署了党建联盟共建协议。
南师大发展规划处(部)党支部和我校求真书院党总支、机关党委联合党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参加会议。
文/陈艳 图/俞菁菁 审核/戴海光